食物不耐受(二)

 

“无缘无故”出现瘙痒、总想揉眼睛、口腔溃疡,甚至还会呕吐腹泻……出现这些身体反应,警惕食物慢性过敏,也就是食物不耐受。

问题来了,出现阳性食物是否要进行避食、避食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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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中部分患者因为食物不耐受阳性而盲目长期避食,这是不可取的。尤其是正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婴幼儿,避食多种蛋白类食物容易造成营养不良。

部分人群无任何症状只在体检中发现某种食物不耐受,可不用避食,继续观察,如出现相应症状,再选择避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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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分级为“+1”的食物可减少食入;分级为“+2”与“+3”的食物建议先避食1个月,如症状明显好转,再避食2-5个月,症状消失后即可进食不耐受食物。如避食1个月后原有症状无明显改善,提示原有症状与食物无关,不用继续避食。

如果婴幼儿为牛奶不耐受,建议纯母乳喂养,母亲避食牛奶。如无母乳或需要混合喂养,可食用深度水解蛋白奶粉。

此外,针对家长们关心的食物不耐受是否能打疫苗的问题,尽可放心。只有部分速发食物过敏(IgE阳性)的患儿如对鸡蛋过敏,则含有鸡胚成分的疫苗(如流感疫苗与流脑疫苗)不能注射。而食物不耐受(IgG阳性)属于慢性食物过敏,是可以注射疫苗的。

来源:健康中国。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作者:安全健康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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