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斧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抢险救援作业时破拆用消防平斧、消防尖斧,不适用于消防腰斧。
前言
本标准第4、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GA138-1996《消防斧》。
本标准与GA138-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斧头采用的材质由钢材改为金属材料(1996年版的4.1.1,本版的4.1.1);
---拉力由15000N细化为12500N和20000N两种(1996年版的4.7,本版的4.7);
---增加了金属材料的耐盐雾腐蚀性能要求(本版的4.10);
---对引用标准的版本进行了更新。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器具配件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巍、傅建桥、阮桢、李宝忠。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138-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