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全州消防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较大进步,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社会安全保障体系有了进一步完善,整体抗御火灾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全州保持了火灾形势的基本稳定,没有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新材料、新工艺大量使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大量增加,现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彻底,消防基础设施不完整,消防基础工作不扎实,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近年来全州火灾持续上升,重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产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问题突出表现为: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够落实,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比较严重;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与国家标准要求差距较大,欠帐严重;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较差;消防力量严重不足,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差。这些问题与我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目标不相适应。
为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州各族人民及西部大开发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当前加强消防管理,明确消防任务,强化消防责任的有效形式,州政府将继续与各县市政府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认真履行好《消防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各县市人民政府也要层层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形成“政府领导、行业负责、群众防范、公安消防依法监督”的消防管理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对消防工作进行统筹计划,针对城镇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消防装备,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以及重大火灾隐患的预防整改等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加强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确保责任到位。各行各业、州级各部门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抓紧制定规章制度,明确、细化和规范具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消防安全责任自负、工作自查、隐患自改,担起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抓紧落实城市消防规划
按照州政府《关于制定市镇消防规划的通知》(凉府发[1999]96号的要求,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账,快补旧账,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抓好消防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各县市政府要以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协调相关部门,抓紧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力争在2004年底前完成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评审工作。同时,新开发区和旧城区改造要同步制定、修订和实施消防规划。对城市、城镇总体规划中缺少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不合理的,州政府一律不予审批。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技术装备建设
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消防技术装备陈旧落后是制约我州消防事业发展的瓶颈。各县市要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契机,把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技术装备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加快建设步伐。一是抓紧市政消火栓安装。市政消火栓是城区主要消防水源,也是扑救重特大火灾必不可少的城镇基础公共设施。但我州的市政消火栓欠账仍然严重,尤其是部分经济较差的县存在旧账未补,又欠新账的问题。各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沟渠等天然水源,修建必要的消防取水设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安装消火栓,以解决城市消防供水问题,提高城镇抗御火灾能力。二是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由于我州幅员辽阔,各县市相隔较远,无法形成消防联动体系,不利于重特大火灾的扑救。因此,各地要立足于自防自救,建设消防站来担负本地灭火救援任务。已建消防站的县要尽快落实人员、装备和经费,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消防站的社会化保障和服务功能,走“一专多能、一专多用”的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多功能路子,充分发挥消防站的功能和作用。三是加快消防装备建设,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要加快消防车辆的添置和更新换代,装备一批急需的排烟、照明、破拆、救生器材和呼吸器、隔热服、防化服等必要的防护器材,增强消防装备的技术含量。经济条件较差的县可购买一些灵活性大的消防泵,作为消防灭火应急工具,以缓解没有消防战斗车辆的严峻局势。同时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巩固和发展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单位和社区可依托保安等治安联防队伍,将消防与治安联防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一专多能的义务消防队伍,以弥补消防力量的严重不足。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要将消防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逐步完善消防教育体制。各大中专学校要结合专业特点,适当安排消防教学内容。中小学校要定期进行消防教育,并制定紧急情况下保护学生的安全措施。各行业和各有关单位要把消防培训纳入职工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消防设备操作控制人员和易燃易爆等特定岗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专项培训,学习掌握相应的防火灭火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公安消防机构要建立和完善消防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担负起全州各行业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任务。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团体要密切配合消防部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传播媒体、宣传手段,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知识,报道防火灭火经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火灾事故教训,表彰热心消防、勇敢灭火、抢险救援等好人好事。各单位、部门还要在每年的“11·9”消防宣传日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消防意识。西昌和会理消防中队可作为全州消防站对外开放的宣传教育基地,定期向社会开放。
五、积极发挥保险作用
消防与保险都是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在西部大开发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认真研究消防与保险工作的互动机制,促进消防与保险工作的发展,已成为时代的趋势。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和保险公司要加强联系,找准两者结合的切入点,建立消防与保险的良性互动机制,使保险承保与投保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紧密联系,促使投保单位自觉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提高自身防范火灾能力。重要企业、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都应参加火灾保险和公众责任险。
六、加强消防监督工作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内外监督,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科学划分并严格落实辖区消防监督管理责任,以预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消防监督管理机制的改革,对建筑消防审核工作实行审验分离,提高工作效率。在消防产品管理上实现政企、政事分开,形成统一、开放和竞争有序的消防产品市场,加大对消防产品销售和使用领域的监督管理力度,防止不合格消防产品在我州流通使用,确保全州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