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局室,州直各企事业单位:
春季是火灾的多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国家、省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州春季消防安全,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2003年全州春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2003年全州春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州防火安全委员会
(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为切实做好2003年全州春季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责任重于泰山》的讲话精神为指针,以贯彻落实《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为重点,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以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和管理,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积极整改各类火灾隐患,为我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各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把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做好全州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全州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严格检查。各县(市)、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责。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树立“责任自负、隐患自除、风险自担”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具体落实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结合春季风干物燥、居民村(屯)火灾隐患多的特点,加强义务消防队建设,加大巡逻检查力度,严格控制火源、电源,禁止室外用火、吸烟。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本系统内部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深入下属单位,全面开展排查活动,及时采取措施排除火灾隐患。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消防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以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防火工作人员、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专业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各公安派出所要切实担负起三级消防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强对本辖区的居民住宅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他三级消防管理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业的停业,该查封的查封。
各企业事业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检自查活动,严格执行防火检查制度,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切实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以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消防安全。
(三)广泛宣传,全面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特别是在“春季消防安全宣传周”期间,要发动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全州春季消防安全活动。工矿企业、乡(镇)、村(屯)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的宣传作用,采取悬挂防火旗、条幅以及板报等形式,加强对村民、职工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切实增强各类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自觉性;要利用各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和公共建筑,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消防灭火和紧急疏散演练活动,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街道办事处要利用社区为消防安全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墙报、板报、标语等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全面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法制观念;教育部门及各中小校要在开学之际,集中开展对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等新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全力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报道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抓好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各县(市)对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早部署、早安排,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好各类场所和单位的防火监督管理、人员值班及防火措施等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五)加强执勤备战,充分做好灭火救援的准备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春季火灾特点,从思想、组织、装备和训练上认真做好各项灭火救援的准备工作,加强企业专职、民办以及社会可调动的救援力量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各县(市)、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加消防投入,按照州人民政府《2003年城镇消防经费、消防车辆装备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指标》要求,加强企业、民办、义务消防安全组织建设,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安全设施器材,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城镇公共消防安全设施水平,切实增强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努力做到以火为令,迅速出动,全面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三、时间安排
2003年全州春季消防安全工作于3月1日开始,6月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3月1日至3月9日为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至5月31日为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阶段(其中3月10日至16日为全州春季消防宣传周);6月1日至5日为总结验收阶段。
各(县)市、各部门和单位要对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精心研究,周密部署,认真总结,严格验收,对完成情况成绩较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县(市)、各部门和单位要将工作总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5日前报州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州公安消防支队)。
附件:2003年全州春季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隋清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张永龙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闫立华 州公安局副局长
赵殿章 州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方德福 州经贸委副主任
陈 彪 州卫生局副局长
禹传有 州监察局副局长
罗永泰 州建设局副局长
倪瑞俊 州工商局副局长
全顺子 州文化局副局长
穆宝兴 州教育局副局长
韩龙根 州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李东焕 州粮食局副局长
庄发仁 州旅游局副局长
赵洪斌 州电业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