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消防局《关于全省开展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供应《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展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供应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认真分析和查找各种消防隐患,落实整改计划,制订好灭火预案,并有效组织实施。要抓好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省、市公安消防机构要严格执法,在消除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供应场所消防安全“死角”的同时,组织好公众聚集场所和加油站消防安全的整治工作,依法查处长期存在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彻底解决易燃易爆场所遗留的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于全省开展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供应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省自今年2月22日开始,对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供应场所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供应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辽政办传〔2002〕17号)下发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单位予以高度重视。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等市政府成立了以政府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有的地区还召开了全市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供应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二)企业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努力消除火灾隐患。一些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供应单位,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制定灭火预案,并认真组织演练。营口市共有417个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通过自检自查,共查出185项火灾隐患,消除了175项,其余10项都制定了整改计划,落实了安全防范措施。中国北方航空公司在自检自查中,为确保A300机库消防炮完备好用,重新修订了机库消防系统的启动、试机程序。
(三)各部门及公安消防机构集中力量进行了检查和抽查。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地公安消防机构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组成了多个检查组对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供应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省消防局组成4个督查组,于3月13日至27日对全省14个市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和抽查,听取了各市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汇报,实地抽查了34个重点单位,对各地的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监督指导意见,发现并督促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各市公安消防机构以国家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据初步统计,在这次专项整治中,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共检查企业单位4942个,发现火灾隐患7632项,及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7032项,下发各类消防法律文书2146件,对企业单位实施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194家,拘留4人,罚款61万余元。沈阳于洪机场出租给地方的油库没有按照国家消防规范设置泡沫灭火系统和室外消火栓系统,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发现后,对该单位下发了《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使用储油罐,并处罚款。
(四)注重宣传,大力营造舆论氛围。为了配合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供应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区、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新闻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多视角、连续性的宣传报道。在专项整治期间,省级新闻媒体共发稿42篇。辽宁日报开设了一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版,辽宁经济日报开设了一期“红门视线”专栏,辽宁广播电台播送了4期“链接119”节目,辽宁电视台“今晚直播”、“红色119”、“第一时间”等节目也都做了多次专题报道。另外,一些新闻单位还派员同省专项整治督查小组分赴各地,对工作中的热点、焦点问题跟踪报道,对严重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增强了各级政府、企业单位、广大职工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区对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供应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不及时、不周密、不全面。有的地区由于某种原因行动迟缓,半个月后才开始安排部署。个别地区在工作部署时未将铁路、民航、海港所属的单位列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造成专项整治出现死角。我们在抽查单位时发现,有的单位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不甚了解,反映出有的地区工作部署不到位。
(二)一些石化企业和油气供应储存单位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自觉性不强。这些单位没有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仅满足于逐级传达文件,一般部署,自检自查流于形式、走过场;有的单位在自查中走马观花,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对发现的问题漠然置之。
(三)我省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供应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仍很严重。一是总平面布局不合理,厂区、储存区未形成环形消防道路,消防车通道不畅通;工艺装置之间,可燃液体储罐区与液态烃储罐区,高压输电线路与火炬的防火间距不足;工艺装置区的低支架管廊影响消防车通行。二是消防设施不完善,工艺装置和油、气储罐缺少固定或半固定式冷却水保护或蒸汽灭火等系统,消防水炮、泡沫泡数量不足;缺少消防水泵;消防供配电不可靠。三是工艺装置内承重钢框架、液态烃储罐支座、塔架裙座未做耐火保护。四是液态烃储罐接入火炬放空的气相管线未做流体力学计算,在火灾事故情况下,放空的安全可靠性无技术保障。五是立式固定顶易燃可燃液体贮罐安装的阻火器和工艺装置、易燃易爆液体、气体贮存场所安装的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控制器95%以上未经国家产品质量法确定的质量检验机构检测,且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六是一些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供应储存场所在当初选址建设时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后来由于城市改造、扩建,在其周围修建了大量民用建筑,造成现在布局不合理。七是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生产维修中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松弛。
三、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这次对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供应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应该看到我省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供应场所的火灾隐患仍很严重,专项整治工作将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一是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督促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供应场所整改现存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计划,制订好灭火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各级政府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立政府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当前要着力落实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抓紧解决消防经费不足,消防技术装备落后,一些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等难点问题。三是各级政府要督促社会各单位抓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各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各单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依照《规定》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到“防火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四是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要严格执法,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对那些长期存在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要依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当前,还要根据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局的部署,抓好公众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省消防局
二○○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