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十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十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是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精神和首都新世纪发展的需要,由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北京市消防局组织编制完成。该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我市消防事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是全市“十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望全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十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促进我市消防事业在“十五”时期取得更好的成绩。
北京市“十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十五”时期是首都现代化建设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加快消防事业发展,是维护城市安全运行、创造安全经济建设环境的重要保障。根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要求,特制定《北京市“十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一、“九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情况
“九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市深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消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消防法制逐步健全,消防监督机制不断规范,依法治火水平明显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日益深入,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城市消防基础设施稳步发展,消防业务信息网建设初具规模;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消防官兵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取得重大成绩,重特大火灾得到有效遏制。
——消防队站建设加快。“九五”期间,全市采取政府投资建设、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合建共管建队、城市改造建队等形式加快建设步伐,共建成了13个消防队站,其中2个特勤消防中队。
——消防调度指挥系统进一步完善。“九五”期间,市政府投入了600万元,对消防无线通信网实施改造,建成了12个信道的无线通信系统,消防灭火通信电台数量达到700余部,基本解决了设备陈旧老化、通信干扰大的问题。
——消防现代化装备大幅度增强。“九五”期间,市政府加大了对消防装备专项经费的投入,积极购进大功率的消防装备,基本上满足扑救各类火灾的需要。截至2000年,全市消防车辆达到259辆,较“八五”期间的180辆增加79辆。
——北京消防教育训练中心一期工程建成投入使用。由市政府投资2800多万元新建成北京消防数青训练中心一期工程,积极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普及市民的防灾救灾常识。截至2000年,全市有2万余名企事业单位防火负责人、职工群众以及中小学生到该中心参观体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建成了北京消防特勤大队。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公安部的通知要求,由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划拨给北京消防特勤专项经费900万元,由我市按照1:3比例筹措2700万元配套资金建成了北京消防特勤大队。2000年9月,通过了“两部一委”组成的联合检查组的验收,在维护首都社会安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上述消防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大大增强了北京市消防队伍的战斗力,“九五”期间,北京市消防队伍成功地扑救了北京东方化工厂、玉泉营环岛家具城、华龙灯具批发市场等重特大火灾,圆满完成了香港回归、国庆50周年、澳门回归等大型庆典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为维护首都的政治稳定与社会安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看到北京消防事业取得较大发展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消防事业发展中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一方面,我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仍相对滞后,与国家标准和首都的地位、性质有较大差距,不能满足迅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对消防能力的要求,与大连、青岛、上海、天津等国内一些兄弟省市也存在一定差距。另一方面,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够落实,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比较严重,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亟待提高,消防社会化进展缓慢。三是消防投入短缺的矛盾仍很突出,消防警力严重不足,与日益繁重的消防保卫和杜会抢险救援任务很不相适应,消防体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十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五”时期,北京市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新三步走“的战略任务,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以改革创新、科技进步和依法管理为动力,全面加强消防工作,进一步提高首都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实力,努力为维护首都的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发展目标
1、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立起与北京社会经济发展和首都地位相适应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一是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新建改建一批消防队站,到200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的消防体系。二是加强消防装备设施建设,提高消防装备现代化和科技含量,到2005年力争消防车辆达到350辆,40多个种类,基本满足灭火救援的需要。三是建立消防快速反应指挥系统,完成119调度指挥系统改造扩容工程,建立一套设备先进、功能齐全、指挥自动化程度高的第三代通信调度指挥系统,保证消防通信畅通、快捷。
2、加强消防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到2005年,力争建成北京市消防局电子政务系统,实行警务公开,信息共享,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消防队伍的战斗力。到2005年,消防警力要基本满足部队执勤备战需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营职以下干部比例为争达到80%,队伍整体素质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力争全市消防队站达到公安部规定的正规化建设标准。
4、初步建了适应社会正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消防社会化服务机制。要积极开展消防社会化教育,普及防灾救灾知识,到2005年,市民的消防知识普及率达到70%,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素质。
三、“十五”期间消防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以消防调度指挥系统扩容工程为重点,加快消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高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科技化和现代化水平。
1、加快119消防调度指挥系统扩容改造,提高消防调度指挥综合能力。要通过采用图像监控、卫星通信、大屏幕显示、CIS、GPS等先进通信技术,扩充灭火调度电话系统,建成第三代现代化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消防GPS车辆监控和导航系统和高频宽带无线通信系统,实现通信调度网络化。
2、加强消防队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一是要按照《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增建消防队站,并对消防队站布局进行合理调整,提高现有消防队站建设标准和应急能力。二是根据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区域消防队站建设为重点,适时新建一批消防队站,逐步在通州、顺义、昌平、密云、平谷、大兴、延庆等远郊区县建立消防支队,合理配备消防车辆和器材,并积极探讨消防空中救援的可方性。三是以北京消防特勤大队为龙头,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增强和合理配置特勤设施力量,完善调度指挥系统,提高消防队伍处置突发重大火灾险情的实战能力。
3、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提高消防机关办公效率和透明度。要加快消防局电子政务系统和消防综合信息网建设,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信息的搜集、处理、传输和共享能力,建立完备的CA认证机制。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在行政办公方面的优势,努力实现消防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办公,通过互联网实行政务公开。
4、加强现代化消防装备的引进和开发,提高重大火灾险情保障能力。一是积极开发智能型消防装备,增加大功率水罐车、泡沫车、云梯车和处置化学灾害事件所需的消防特种装备,提高扑救大型立体火灾的能力。二是要立足于打大战、打恶仗的准备,储备充足的灭火剂以及各种备战物资,建成保障有力的后勤基地。三是加强各种消防实用技术的开发,开展新型卤代烷灭火剂替代物、阻燃装饰材料、耐火构件、防火涂料、大区域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的研究开发和应用,研制民用消防器材,完善和扩大环保型灭火剂和相关灭火产品,提高消防科技含量。
(二)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建立消防社会化服务机制。
1、利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宣传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意识,普及市民防火、灭火以及逃生自救知识。
2、将消防教育纳入有关高等、中等院校和中小学教育活动,积极与“创建文明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消防进社区、进厂矿、进家庭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素质。
3、建立完善的消防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消防安全检测技术手段,督促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检测;严格规范消防中介服务领域,建立一支门类齐全、技术先进、装备精良的消防技术服务队伍。
4、北京市消防学校(教导大队)要坚持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充分发挥消防专业的有时,广开办学思路,深化教育改革,优化师资队伍,积极争取建设资金,落实建设方案,建设成为我市消防部队战士训练基地、消防士官培训基地、消防特种车驾驶员培训基地、社会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
5、北京消防教育训练中心在国家科技部、市科委的指导下,继续搞好中日两国政府间的专项技术合作,吸收国外消防管理的先进经验,不断拓宽国际交流领域,做好第二期合作项目的落实工作,大力加强消防抢险救援配套设施和现代火灾模拟教学设施建设;建立社会消防培训体系,广泛开展消防社会化教育培训,实现消防教育培训规范化、模式化;充分利用防火防灾教育馆,通过实物、图片、印象资料、多媒体演示、灾害模拟与处置演练设施等形式,向市民普及防火防灾常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采取多种方式,集中各方力量,加大消防事业投入。
“十五”期间消防事业既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利用现有的筹融资渠道,增加政府投入,也要解放思想,开拓新的筹融资方式和渠道,积极引导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北京市消防事业建设。
1、加大对消防事业投入,力争消防业务经费和消防设施建设投入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
2、解放思想,采取多种形式,加快队站建设。一是明确市与区县政府的合理分工,对远郊区县、卫星城镇的消防队站建设,由当地政府负责征地经费。二是凡在新建、改建居住区和商业工业、科技开发区内有消防规划站点的,应本着“谁开发、谁建设”的原则,既要预留消防用地,同时要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负责消防队站建设。三是探索利用规划消防用地招商引资,开发建队。四是积极与符合消防队站规划的要求而且条件较好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合作建队,由企事业单位负责建设用地和队站建设,消防局派员进驻。
(四)加强消防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提高消防警力保障能力。
1、加强人员保障能力。为适应首都经济快速发展对消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努力完成日益艰巨而又繁重的消防保卫任务,解决我市消防警力严重短缺的矛盾,在市政府已经专项申请增加750名编制员额的基础上,今后还需向国务院专项申请增加编制员额2000名。
2、加强组织保障能力。为确保北京市“十五”时期消防事业的顺利发展,市消防局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领导小组,对每一项任务、每一件工程都确定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并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工程项目的调研、论证和实施,确保按计划、分步骤的落实规划中的各项任务。
3、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对全市消防支队,要按照公安部规定标准进行正规化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消防队伍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