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蚌政办[2000]4号
【发布日期】2000-1-17
【生效日期】2000-1-17
【所属类别】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蚌埠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重点防火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政办明电[2000]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蚌政[2000]1号)一并贯彻执行。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O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月11日清晨6时30分左右,合肥市城隍庙市场庐阳宫发生特大火灾,消防官兵反应迅速、扑救及时、处置得当,成功地控制火情,至11时30分扑灭大火,保住了毗邻的住宅楼和商业经济场所。这起火灾在社会上引起很大震动,火灾原因和损失正在调查、核实中。

  火灾发生后,省委书记、省长王太华,省委政法委书记陈瑞鼎,副省长黄岳忠,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田维谦,以及合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愿军亲临火场指挥扑救,正在北京参加会议的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政府副省长杨多良多次电话询问火灾情况。为吸取火灾教训,防止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火灾的严重危害,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并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追究责任制。各级政府要亲自抓,近期要认真研究一次当地消防工作,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加大消防装备资金投入,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春节前夕,各地要立即认真组织一次防火安全层层大检查,特别是对大型集贸市场、商业城、商业街、娱乐场所等人员和物资集中的公共场所,在防火间距、消防给水、消防车道、安全疏散通道、防火分区、摊位设置等方面进行一次“对号入座”的集中检查治理,集中精力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重大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二、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以合肥市城隍庙庐阳宫火灾事故为鉴,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在抓生产、经济的同时,把防火安全工作摆到首要位置,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自防自救措施。用火、用电、疏散通道和消防水源是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要坚决纠正防火分区面积过大、防火分隔不彻底、疏散通道被封堵和乱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明火等违章行为。要配齐配足适用的确良消防器材并搞好维护保养,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要向全体员工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建立领导与职工共同值班制度,领导要加强值班巡查,值班守护人员要在岗在位,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理初起火灾,防止小火酿成大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各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要认真履行国家赋予的消防监督职责,加大对各部门、各单位遵守消防法规情况的监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场所和各种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必须坚决令其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已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要认真逐起查清原因,追究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要严肃处理。

  四、加强灭火执勤备战,做好扑救大火、恶性火灾的准备。公安消防部队要认真组织冬训,加强来火技术、战术研究,完善灭火作战预案,切实进行实地演练。要加强对消防装备、车辆器材的维护保养,配齐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充分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准备。专职消防队和负有消防保卫任务的经济民警队要提高业务素质,并严格执勤制度,一旦发生火灾,确保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保证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O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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