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GBT 8627-2007
【发布日期】2007-12-21
【生效日期】2008-06-01
【所属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装置、试验步骤和试验结果的计算及试验报告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测量建筑材料在燃烧或分解的试验条件下的静态产烟量的试验方法。本试验方法是在标准试验条件下,通过测试试验烟箱中光通量的损失来进行烟密度测试。本试验设备可以在试验期间观察到火焰和烟气等现象。    

前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ASTM D2843-1999《塑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ASTM D2843-1999重新起草。在附录A 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ASTM D2843-1999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ASTM D2843-1999时,本标准做了一些修改,在附录B中给出了这些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本标准代替GB/T8627-1999《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GB/T8627-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规定样品支架中的钢丝网格尺寸为6 mm,而GB/T8627-1999 中只规定边长为5 mm(见1999年版的2.1.5); 
---取消了在非仲裁试验时,试验用燃气可采用液化石油气注释(见1999年版的2.2.1); 
---规定丙烷的工作压力由210kPa改为276kPa(见本版的4.3.1); 
---增加了对有大量滴落物材料的特殊程序,增加了辅助燃烧器及收集盘等。同时增加了可选择程序(见第8章和第9章)。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七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7)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成刚、刘松林、曾绪斌、姚建军、余颖飞。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8627-1988、GB/T8627-1999。     

GBT 8627-2007 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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