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代替GB12955—1991《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GB14101—1993《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规定了防火门的分类、代号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平开式木质、钢质、钢木质防火门和其他材质防火门。其他开启方式的防火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前言
本标准第5章、7.2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代替GB12955-1991《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GB14101-1993《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12955-1991、GB14101-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防火门按材质分类的内容(见4.1);
---对防火门的耐火性能分类进行了修改,由原来按甲、乙和丙分类,改为本版按隔热防火门(A 类)、部分隔热防火门(B 类)和非隔热防火门(C 类)分类(GB12955-1991的4.3、GB14101-1993的4.1;本版的4.4);
---对防火门用材料的要求更加全面而具体,除金属材料以外的材料,增加了有关材料燃烧性能和材料燃烧烟气毒性的要求(GB12955-1991和GB14101-1993的5.1;本版的5.2);
---删去对用作建筑物外门的木质防火门的耐风压变形性能,抗空气渗透性能和抗雨水渗透性能的要求;
---对防火锁的性能要求更为具体(GB12955-1991的5.1.3、GB14101-1993的5.1.4;本版的5.3.1);
---对防火合页(铰链)的性能要求更为具体(GB12955-1991 的5.1.3 和5.1.4、GB14101-1993的5.1.4;本版的5.3.2);
---对闭门装置的性能要求更为具体(GB12955-1991的5.1.3、GB14101-1993的5.1.4;本版的5.3.3);
---对防火玻璃的要求更为具体(GB12955-1991 的5.1.3、GB14101-1993 的5.1.3;本版的5.3.8);
---增加了防火门的门扇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5、6.6);
---增加对门扇宽度方向弯曲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7、6.8.3);
---增加了门扇与门框贴合面间隙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8.2.6、6.9.3);
---增加了防火门灵活性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9、6.10);
---增加了防火门可靠性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0、6.11);
---对防火门的门扇扭曲度试验方法有所改进(GB14101-1993的6.2;本版的6.8.2);
---增加了门扇与门框的搭接尺寸测量方法(见6.9.1);
---增加了判定准则(见7.2.4);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见附录A);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B(见附录B);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C(见附录C);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D(见附录D)。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D 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八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8)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市蓝盾实业有限公司、沈阳强盾防火门有限公司、深圳鹏基龙电安防股
份有限公司、重庆美心·麦森门业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名门防火建材实业
有限公司、北京光华安富业门窗有限公司、浙江唐门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华利、刘晓慧、黄伟、李博、李希全、王鹏翔、张相会、纪祥安、吕滋立、于洋、夏明宪、张明罡、纪春传、唐俊烈。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2955-1991;
---GB14101-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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