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电子产品的防护要求及其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场所使用的消防电子产品。其他环境中安装的具有特殊 性能的消防电子产品,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也适用于本标准。
前言
本标准的第3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6)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爽、郭立治、唐皓、谢锋、王艳娥、杨颖、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