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GB 19572-2013
【发布日期】2013-09-18
【生效日期】2014-08-01
【所属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及使用说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二氧化碳灭火剂以低压形式贮存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前言    

本标准的第6章和第8章内容为强制性的,其余内容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9572—2004《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 
本标准与GB19572—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有关内容(见第2章);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的有关内容(见第3章,2004版的第3章); 
———增加了“分类”(见第4章); 
———增加了“型号编制”(见第5章); 
———修改了“系统”的有关内容(见6.1,2004版的4.12); 
———修改了灭火剂贮存容器压力的有关内容(见6.2.2.2,2004版的4.1.1.2); 
———修改了超压泄放装置的有关内容(见6.2.4,2004版的4.1.3); 
———增加了“安全泄放膜片”(见6.2.4.3); 
———修改了“压力传感器”的有关内容(见6.2.5.3,2004版的4.1.4.3); 
———修改了“灭火剂量显示装置”的有关内容(见6.2.6,2004版的4.1.5); 
———修改了“制冷系统”的有关内容(见6.2.7,2004版的4.1.6); 
———增加了“驱动装置”(见6.3); 
———修改了总控阀、选择阀“操作性能”的有关内容(见6.4.11、6.5.11,2004版的4.3.10、4.4.10); 
———修改了“单向阀”的有关内容(见6.6,2004版的4.5); 
———修改了“喷嘴”的有关内容(见6.7,2004版的4.7); 
———修改了“控制器”的有关内容(见6.9,2004版的4.10); 
———删除了“驱动气体贮存容器”(见2004版的4.2); 
———删除了“驱动器”(见2004版的4.6); 
———删除了“管路超压泄放阀”(见2004版的4.8); 
———增加了“超压泄放装置动作试验”试验方法(见7.5); 
———增加了“喷嘴性能试验”试验方法(见7.14); 
———修改了“保温绝热效果试验”的试验方法(见7.23,2004版的5.25);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8章,2004版的第8章)。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2)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威特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海斌、刘连喜、杨震铭、高云升、盛彦锋、卢政强、马建琴、赵青松、党玲、徐洪勋。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9572—2004。    

   

GB 19572-2013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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