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7956的本部分规定了消防车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及型号、通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消防车。
前言
GB7956的本部分的第5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7956《消防车》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
———第3部分:泡沫消防车;
本部分为 GB7956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 GB7956—1998《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T6244—1986《消防车通用底盘系列、型式、基本参数和技术要求》和 GB16279—1996《消防车定型试验规程》。本部分以 GB7956—1998为主,整合了 GB/T6244—1986、GB16279—1996的内容。与 GB7956—1998相比,除编辑性修
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和1998版的第3章);
———增加了消防车的分类及型号(见第4章);
———增加了动力性能中的比功率(见5.1.2.1);
———修改了消防车最高车速和起步换挡加速时间(见5.1.2.2,1998版的4.1.3);
———修改了消防车外廓尺寸(见5.1.3.2,1998版4.1.2.1);
———修改了轴荷和质量参数(见5.1.5,1998版4.1.2.1);
———增加了安全性(见5.1.6);
———增加了整车标志和标识(见5.2);
———增加了底盘的一般要求(见5.3);
———增加了底盘的改制要求(见5.4);
———增加了驾驶室和乘员室改制技术要求(见5.5);
———增加了仪表与操作系统要求(见5.6);
———增加了电气系统和警报装置要求(见5.7);
———增加了使用市电的装置和系统要求(见5.8);
———增加了非通信指挥消防车的通信区域及设施要求(见5.9);
———增加了车身、器材箱要求(见5.10);
———增加了设备、器材的固定要求(见5.11);
———增加了爬梯要求(见5.12);
———增加了制动垫块要求(见5.13);
———增加了附加储气瓶要求(见5.14);
———增加了随车文件要求(见5.15);
———增加了外观质量要求(见5.16);
———增加了装备多种消防专用装置的消防车的要求(见5.17)。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车泵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范桦、万明、李宝忠、戎军、蒋旭东、胡勇、殷伟德、陆明。
本部分代替了 GB7956—1998、GB/T6244—1986和 GB16279—1996。
GB7956—1998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7956—1987。
GB 7956.1-2014 消防车 第1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