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GB 5332-2007-T
【发布日期】2007-07-02
【生效日期】2008-01-01
【所属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可燃液体和气体引燃温度试验方法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常压下空气中化学纯净的可燃液体蒸气和气体引燃温度(自然温度)的测定方法。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60079-4:1975 《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电气设备 第4部分 引燃温度试验方法》第二版(英文和/或法文版),包括其修正案IEC600794Amd1:1995。 
本标准等同翻译IEC600794:1975。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b)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c)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 
d) 删除了第4章的悬置段; 
e) 增加了4.2条中表的表号、表名; 
f) 增加了4.4.1条和4.4.2条的条标题; 
g) 增加了5.1条的条标题; 
h) 将5.2条的内容移至5.2.1条。 
本标准代替GB/T5332-1985《可燃液体和气体引燃温度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GB/T5332-1985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按照IEC600794:1995 《引燃温度试验方法修订单1》将附录A 中石棉材料改为绝热材料; 
---在附录A 中,增加了另外一种加热炉(2# 加热炉)的说明和相应的示意图。 
本标准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晋、王钢、张网、张欣、孙金香、果春盛、吴彩虹、王婕。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5332-1985。     

GB 5332-2007-T 可燃液体和气体引燃温度试验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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