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GB 5135.10-2006
【发布日期】2006-04-07
【生效日期】2006-12-01
【所属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0部分 压力开关

标准简介    

GB5135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压力开关的型号编制、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压力开关。 本部分不适用于气体灭火系统的压力开关和易燃易爆危险场合下使用的防爆型压力开关。    

前言    

GB 5135的本部分的第6章、第8章内容为强制性。 
GB 513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目前已分为15个部分: 
——第1部分:洒水喷头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第3部分:水雾喷头;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第6部分:通用阀门;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第8部分:加速器;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第10部分:压力开关; 
——第11部分:泡槽式管接件; 
——第12部分: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第13部分:水幕喷头; 
——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 
——第15部分:家用喷头。 
………… 
本部分为GB 5135的第10部分。 
本部分在GA 29-1992《消防用压力开关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基础上制定。 
本部分与GA 29-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压力开关; 
——对压力开关动作压力值的规定更加详细; 
——腐蚀试验增加了SO2腐蚀试验; 
——对压力开关的标志要求放入了第6章; 
——增加了压力开关的连接方式;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试验程序以表格给出。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A 92-1992废止。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习民、高云升、刘连喜、白殿涛。 
本部分是首次制订。    

GB 5135.10-20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0部分 压力开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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