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环办函[2012]942号
【发布日期】2012-08-08
【生效日期】2012-08-08
【所属类别】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关于举办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落实《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0号),做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管理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2012年度环保业务培训计划》,我部决定举办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管理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0号)及配套文件。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负责运营资质工作的管理人员,以及技术支持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每个省份2-3人。
  三、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2年8月20日(19日全天报到);
  (二)地点:北京金台饭店(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38号,电话010-66529988)。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刘来红
  联系电话:(010)66556219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闫骏
  联系电话:(010)51555007,13661054483
  传真:(010)51555002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教材费等费用,学员交通、住宿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二)请各单位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填写回执于2012年8月10日前返回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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