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依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 、附录B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薄建伟、丁晓春、王学友、席永涛、何新伟、王湘新、宁江。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 系统 的数据结构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 的数 据存储 、处理 、交换和共 享
2 规范性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 B/T 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 B/T 2261. 1 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 第 1 部分:人的性别代码
GB 2312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
G B 11643 公民身份号码
G B 11714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 B/T 工2402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GB 1803。 信息技术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的扩充
G A /T 396 消防业务基础数据元与代码表
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数据结构
3. 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基本情况数据结构见表 1。
4 说 明
所有字符采用 G B 2312 中规定的字符,G B 2312 中没有规定的字符,采用 G B 1803。中规定的字符
日期型数据的表示方法为Y Y Y Y M M D D ,Y Y Y Y 为年份,M M 为月份,D D 为日。
日期时间型数据的表示方法为 Y Y Y Y M M DD hhm m ,Y Y Y Y 为年份,M M 为月份,D D 为日,hh 为时、m m 为分图像、音频等其他数据类型无法表示的数据用二进制型表示。
附 录 A
(规范 性附录)
单位编号编制规则
根据消防监督管理的范围 ,单位 编号分为两 大类 。
A . 1 受公安消防部门监督管理的单位
编号参照火灾发生地的行政区划代码,由各省级公安消防总队统一编制。采用层次编码法,共分五层,由11 位数字组成。1 至 6 位按G B/T 2260 的规定编制;7,8 位为乡镇(街道)代码,9 至 11 位为单位序号,如不延伸到乡镇(街道),7 至 11位为单位序号。编码组成结构如下:
A. 2 不受公安消防部门监督管理的单位
编号中1,2位的代码如表A. 1所示,其具体编码根据本系统消防监督管理权限,由其主管单位编制。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代 码 表
B . 1 单位类别代码见表 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