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文号】GA480.4-2004
【发布日期】 2004-10-1
【生效日期】 2004-10-1
【所属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4部分: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

前言

  GA480的本部分第4、5、7、8章为强制性的,基余为推荐性的。

  GA480《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是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和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的配套标准,对消防安全标志产品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以作为对生产和市场进行管理的技术法规。

  根据目前常见类型的消防安全标志产品,GA480分为以下若干独立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2部分:蓄光消防安全标志;

  ——第3部分:蓄光消防安全标志; 

  ——第4部分: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

  ——第5部分:荧光消防安全标志;

  ——第6部分:搪瓷消防安全标志;

  ——第7部分:内部发光消防安全标志;

  ……

  本部分是GA480的第4部分,本部分针对目前市场上常见的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在几何尺寸、颜色和亮度因数、逆向反射性能、色材的附着性、耐候性、耐腐蚀性、耐水性、耐冲击性和耐燃烧性等提出具体要求和试验方法,并规定了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储存等要求。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松经、刘伶凯、韩占先、迟立发、刘连喜。 

1范围

  GA480的本部分规定了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适用于向公众表达消防安全信息的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A48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766-1995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neq ISO4628:1980(所有部分)]

  GB2893安全色(GB2893-2001, neq ISO 3864:1984)

  GB/T10111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GB13495-1992消防安全标志(neq ISO6309:1987)

  GA480.1-2004消防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A480.1-200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GA480的本部分。

  3.1

  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 retroreflective fire safety sign

  用逆向反射色漆印刷、喷涂或用逆向反射色膜粘怗在基材上制成的消防安全标志。在标志平面法线方向一定角度区域内能够反射照明光线。

  4代号、型号

  4.1代号

  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的分类代号为:NF。

  4.2产品型号的编制方法

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的产品型号应采用以下形式编制:

1.jpg

   

其中每个“□”代表一位字母或数字。

  表1逆向反射材料等级代号

  5技术要求

  5.1外观

  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的外观应符合GA480.1-2004中5.1的要求。

  5.2几何尺寸 

  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的几何尺寸应符合GA480.1-2004中5.2的要求。

  5.3标志的结构

  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的标志结构应符合GA480.1-2004中5.3的要求。

  5.4颜色和亮度因数

  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中色材的颜色和亮度因数应符合GB2893的要求。

  5.5逆向反射方法

  5.5.1逆向反射方法

  按6.2.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禁止标志应全部反光或黑色符号不反光,其他部分反光;

  b) 警告标志应黄色背底反光、黑色符号和边框不反光;

  c) 提示标志中,图形符号较简单的标志应全部反光;图形符号较复杂的标志可采用白色符号反光,红色或绿色背底部分不反光的形式;

  d) 方向辅助标志应箭头反光,红色或绿色背底部分反光,黑字不反光;

  e) 与警告标志联用的文字辅助标志应黄色背底部分反光,黑字不反光;

  f) 与禁止标志联用的文字辅助标志应全部反光;

  g) 与提示标志联用的文字辅助标志应文字反光,红色和绿色背底部分不反光。

  5.5.2逆向反射系数

  按6.2.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应符合下列的要求:

  a) 由逆向反射色膜粘贴的标志,其表面的逆向反射系数应符合GB2893的要求;

  b) 由逆向反射色漆直接印刷、喷涂成的标志,其表面的逆向反射系数不应小于GB2893规定值的70%。

  5.6耐候性

  用色漆等涂料直接印刷或喷涂的标志和/或用色膜粘贴而成的标志应按GA480.1-2004中6.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时间为192h,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按GB/T1766-1995评定标志表面的级别,均不得低于0级;

  b) 标志的颜色和亮度因数应符合5.4要求;

  c) 标志的逆向反射系数应符合5.5.2要求。

  5.7色材的附着性

  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色材附着性应符合GA480.1-2004中5.6的要求。

  5.8耐腐蚀性

  用色漆涂料直接印刷或喷涂的标志和/或用色膜粘贴而成的标志应按GA480.1-2004中6.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按GB/T1766-1995评定标志表面的级别,均不得低于0级;

  b) 标志的颜色和亮度因数应符合5.4要求;

  c) 标志的逆向反射系数应符合5.5.2要求。

  5.9耐水性

  用色漆等涂料直接印刷或喷涂的标志和/或用色膜粘贴而成的标志应按GA480.1-2004中6.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按GB/T1766-1995评定标志表面的级别,均不得低于0级;

  b) 标志的颜色和亮度因数应符合5.4要求;

  c) 标志的逆向反射系数应符合5.5.2要求。

  5.10耐冲击性

  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的耐冲击性应符合GA480.1-2004中5.9的要求。

  5.11耐燃烧性

  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的耐燃烧性应符合GA480.1-2004中5.10的要求。

  6试验方法

  6.1试验环境的一般要求

  a) 环境温度:15℃~35℃;

  b) 环境相对湿度:45%~75%;

  c) 环境大气压力:86kPa~106kPa。

  6.2逆向反射性能试验

  6.2.1将样品在暗室内竖直放稳后,用手电筒垂直照射标志表面,观察其反光情况。

  6.2.2用测量总不确定度不大于15%的逆向反射标志测量仪测量样品的逆向反射系数,每块标志同一颜色的反光色材测量三个不同部位,计算其平均值作为测理结果。

  7检验规则

  7.1检验规则

  逆向反射消防安全志的检验分类应符合GA480.1-2004中7.1的要求。

  7.2型式检验时机

  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的型式检验时机应符合GA480.1-2004中7.2的要求。

  7.3型式检验的样品抽取方法和样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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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抽样基数

  产品型号和标示名称各异的样品的抽样其数均不应少于50个。

  7.3.2样品抽取方法

  7.3.2.1抽样方法

  采用GB/T10111规定的方法利用随机数骰子随机抽取样品。

  7.3.2.2样品的抽取步骤

  a) 随机抽取产品型号和标志名称各异的样品各一个;

  b) 在基材、色材、边框和安全色各异的产品中随机加抽标志型号最大的样品各三个;

  c) 若存在辅助标志,应将带有辅助标志的标志牌作为样品抽取。

  7.4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法

  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法应符合GA480.1-2004中7.4要求。

  7.5不合格分类

  本部分第5.1~5.4、5.7、5.10、5.11、8.1、8.2条的不合格分类见GA480.1-2004中7.5。

  其余各条的不合格分类见表2。

  表2 不合格分类

   3.jpg

7.6检验项目、检验顺序和判定准则

  7.6.1型式检验的检验顺序和检验项目见表3,判定准则见表4。

  在检验过程中,将7.3.2.2a)和b)中抽取的具有相同基材、色材的样品作为一类。每类样品中将标志型号和图形符号桢的四个样品分别作为一组,作主检样品;其他样品作为一组,作辅检样品。

  7.6.2出厂检验项目、判定准则见表5。

  表3 型式检验的检验顺序和检验项目(“*”该编号试样进行该项检验)

  4.jpg 

表3(续)

   1.jpg.gif

  表4型式检验判定准则

   5.jpg

  表5出厂检验项目、判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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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8.1标志

  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产品的标志应符合GA480.1-2004中8.1的要求。

  8.2包装

  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产品的包装应符合GA480.1-2004中8.2的要求。

  8.3运输和储存

  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产品的运输和储存应符合GA480.1-2004中8.3的要求。

  (校对:寒戈 吉民 责任编辑: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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