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轻工业部
【发布文号】 [87]轻皮文字第22号
【发布日期】1987年12月15日
【生效日期】1987年12月15日
【所属类别】轻工业部

乒乓球、赛璐珞片生产企业安全防火暂行规定

一、厂房、场地

1.乒乓球和赛璐珞片具有易燃特性,为加强安全防火管理,凡生产此类产品的企业必须报轻工业部主管部门批准,企业的安全防火条件应由市级公安消防部门检查认可。

2.新建厂房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设计,做到布局合理;老厂房要创造条件,增设一些相应的措施。生产车间之间、生产车间与烘房之间要有足够的间距;单层建筑要设安全门;双层建筑要设安全楼梯;通道和走廊必须加设防火门;原有的旧厂房必须增设防火墙和防火门,做到分断隔绝。

3.所有的生产车间、烘房、危险品库的消防设施、水源的布局、结构、建筑材料以及通风设施等,均应确保防火安全。

4.厂房面积要与生产规模相适应,未进行必要的工艺改造和基本建设改造者,严禁超过设计能力强行扩大产量。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以及仓库、烘房容量的核定,应由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根据确保安全防火为最主要的条件和前提,进行核定审查。

5.严禁把车间、走廊、通道、楼梯等做为成品仓库、废料堆放点及半成品周转地带等。

二、消防设施

6.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消防水泵和生产设备两条电源;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有保证消防用水的有效措施。

7.关键工序如胶球、刮边、脱水等应安装自动灭火设施。

8.各厂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按当地消防部门的有关要求配备一支义务消防队伍,加强消防业务训练、提高自救能力。

9.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严禁在周围堆放杂物和产品,使消防器材的性能始终处于完好状况。

三、建立制度

10.完善废料管理制度。废料进出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不允许不干燥的废料进库,废料袋要有明显的时间标记,应先进先出,定期清仓。

11.建立产品限量存放管理制度;建立有效、可行的三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建立干部职工值班制度及值班检查记录制;建立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保管制度;建立设备、电气、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等。

四、管理措施

12.必须设有防火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机构、防火负责人和专职防火人员。

13.严格防火安全考核制度,并将其纳入经济责任制的重要考核范围。

14.加强对动用明火的控制,厂区应有明显的禁火区标记,规定吸烟地点。

15.必须把安全防火工作纳入厂部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讨论防火工作情况。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特别是科学防火知识,对安全防火方面的理论问题,如产品的自燃、分解等,要进行研究,找出规律,把火灾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之中。

16.定期检查锅炉房的安全阀、压力表和烘房中各种仪表的性能,并作好检查记录。

17.危险品仓库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设备,并做好高温季节的室内降温工作。

五、电气设备

18.烘房应有超温自动报警装置。

19.车间电气线路应采用套管,配电盘要安装防护罩,禁止在电气开关周围堆放物料。

20.根据其厂房面积,设备之间应保持合理的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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