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意见
总工发〔2009〕15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门《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和《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07〕95号)精神,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抓基层、打基础,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班组安全生产建设是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班组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基层组织,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以及先进适用安全技术的推广应用都要落实到班组、体现在现场。关口前移,实现班组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是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推进煤矿企业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
2.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是减少“三违”、防止事故的有效途径。据统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多数是由“三违”造成的。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必须落实班组长、职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减少和杜绝“三违”,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重要保障。
二、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原则和目标
3.指导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班组安全生产建设作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的重要工作,倡导先进的班组安全文化,健全完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班组安全教育和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4.建设目标。持续、有效地加强和改进班组建设,提高防范事故、保证安全的五种能力:抓好班组长选拔使用,提高班组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班组职工自觉抵制“三违”行为的能力;强化班组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的技能培训,提高业务保安能力;严格班组现场安全管理,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能力;搞好班组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防灾、避灾和自救等应急处置的能力。通过不断提高班组安全生产能力,使班组员工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实现班组安全生产,为煤矿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三、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5.煤矿要建立区队、班组建制。严禁层层转包、以包代管。
6.严格班组安全生产定员管理。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制定班组定员标准,保证班组安全生产基本配置,推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实行现场“限员挂牌”制,严格控制作业人数,严禁超定员生产,严禁两班交叉作业。
7.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1)班前会制度;(2)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3)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制度;(6)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7)事故分析处理制度;(8)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9)班组学习培训制度;(10)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制度;(11)交接班制度;(12)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13)安全举报制度;(14)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15)安全绩效考核制度;(16)企业认为需要制定的其它相关制度。
8.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班组是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实行班组长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负责制。安全检查员、质量监督员、群众安监员和瓦斯检查员按职责做好班组相应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9.推行班组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实行风险超前预控,提高员工对生产作业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的认知和防范能力。
10.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把企业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实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效益结构工资制,加大安全构成比重,严格考核奖惩,将安全生产作为班组、班组长、班组员工推优评先、效益工资分配的“一票否决”指标。煤矿企业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对考核结果实行备案管理。
11.加强班组安全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班组信息管理系统。班组要做好班前班后会安全信息记录和生产、施工等作业记录;认真填写出勤、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班组井下员工到岗、培训等信息,提高班组安全信息基础管理水平。
(二)规范班组长管理
12.完善班组长任用机制。明确班组长任用标准条件、产生办法和聘任方法,规范班组长选拔程序,选拔优秀的班组长。班组长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国有重点煤矿要争取在3-5年内,使班组长达到中等或中等以上文化水平。
13.规范班组长管理方式。实行班组长定期聘用制管理,要制定聘用和解聘条件、程序。
14.健全班组长人才激励机制。拓宽用人渠道,把班组长纳入煤矿管理人才培养计划,积极从优秀班组长中选拔人才,有条件的要送到高等院校培养。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班组锻炼。推优评先要向基层班组长倾斜,并应占有一定比例。
(三)加强班组现场安全管理
15.严格落实班前会制度。把开好班前会作为现场管理的第一道程序,结合上一班作业现场存在的问题,针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布置好当班安全生产及各岗位应协调处理的事项。明确工作中注意的问题,识别不安全因素,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到安全注意事项不讲明不下井、责任不明确不下井。
1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特殊岗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以外,严禁其他人员现场交接班;要填写好交接班日志,必须把相关安全生产原始记录一一交接清楚,防止问题不明、措施不当而危及安全生产。
17.充分发挥特聘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的作用。明确职责,坚持把查找隐患、制止“三违”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班组长不违章指挥、班组成员不违章作业、所有人员不违反劳动纪律。对“三违”现象要当作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做到治之于未现、防患于未然。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格监督落实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监督按批准的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或生产,严禁违规作业。
18.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文明生产;每班要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验收和评估,实现动态达标,积极创建安全精品工程。
19.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抓好隐患排查,实行班组隐患分级管理,落实治理责任。对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生产设备及各系统进行定时、定点、定路线、定项目巡回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现场事故隐患,隐患没有排除班组长不得组织生产;对限期治理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现场防范措施;遇到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并有序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避免事态扩大。
20.落实班组安全生产权益。班组长对现场作业条件的变化情况,有安全生产决策权和组织指挥权;有检查职工安全作业情况、抵制上级违章指挥权;有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安全评估验收权;在安全隐患没有排除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拒绝开工或停止生产权。切实落实煤矿工人安全生产权利。
(四)加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21.加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切合实际、形式多样,体现班组特色的安全文化活动,强化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培养安全生产价值观,培植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落实职工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和举报权,增强安全生产内在动力,实现“我要安全”。培养和弘扬班组团队精神,做到工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工序衔接协调无误。
22.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视和发挥班组在员工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加强班组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培训,严格新招录员工的岗前培训,做到应知应会;班组长和班组所有员工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加强班组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建立班组应急预案,加强模拟演练,熟悉防灾、避灾路线,增强自救处置能力;加强对采用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培训,适应安全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增强事故防范意识;以师带徒,提高安全生产实际操作技能;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促使班组员工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操作技术,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23.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技术革新。鼓励员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小发明、小创造、小改造等安全技术革新和管理创新实践活动;鼓励员工立足岗位进行技术创新,努力营造学技术、钻业务、争先进、保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组织领导
24.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制定煤矿班组建设的总体规划、目标和措施,明确组织实施部门及职责,发挥安全生产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制度优势,把各项组织活动开展到班组,不断加强班组建设。根据相关规定,健全班组组织机构,设立班组安全检查员、质量监督员、群众安监员和瓦斯检查员;加强班组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工在安全管理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职工的安全保障权益;积极开展争创党团员安全示范岗活动,促进班组安全生产。
25.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创建活动。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各级工会、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宣传推动,定期组织开展煤矿班组建设先进经验交流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班组技能竞赛,对优秀班组要给予表彰奖励,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
26.本指导意见适用所有煤矿。各地、各相关部门可据此制定本区域内的指导意见或具体实施办法。
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煤矿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单位。
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