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这是中央继(70)71号文件后,对搞好安全生产,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又一个重要文件,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职工安全、健康的关怀和爱护,是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请各级党委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搞好安全生产,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促进国民经济高速度的发展,市委决定:
一、各级党委要认真组织学习发中央《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并迅速向全体职工进行传达,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人人皆知.要按照中央《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对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订出具体措施,切实贯彻执行.要发动群众,一年大抓几次,千方百计地把伤亡事故降下来,把尘毒危害的严重局面扭转过来,做到生产大上,事故大降.
二、要加强法制观念,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职责明确,赏罚严明.中央在《通知》中明确提出:"一个企业单位发生了重大伤亡责任事故,首先要追查厂长、党委书记的责任,根据事故情节轻重,严肃处理,不能姑息迁就.一个部门、一个地区事故多,伤亡严重,要追查部门和地区领导人的责任."按照中央指示精神,市革委会已制定了《北京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要结合自已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实施办法,认真贯彻执行.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伤亡事故、防尘防毒工作做出显著成效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忽视安全生产,严重失职的要给以批评、处分和减发工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惩处.
三、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在今后三年内,集中力量基本解决矽尘和铅、苯、汞等对职工健康严重危害的问题.在这个基础上,再努力五年,力争基本解决常见的尘毒危害问题.同时,还要下大力量解决好环境的污染问题.为了实现中央提出的这个要求,市革委会拟定了《北京市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五年防尘防毒规划》和《北京市限期治理尘毒危害的重点项目》,各单位要根据市革委会的要求,制订出自己的实施计划和具体措施,并保证按期完成.所需经费按国家计委(73)477号文件办理.市革委会各有关部门,应从控制的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百分之十解决重点项目需要的资金,物资设备由物资部门等有关单位予以优先供应.集体所有制企业和社办企业的尘毒治理问题,可参照上述精神执行,需物资由各区、县、局报请市计和安排解决.要在治理尘毒危害的同时,认真解决好环境的污染问题,治理和治外要结合进行.
今后,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的工程项目,要按照中央《通知》的要求办理,没有劳动、卫生、环保、工会部门参加审查同意的设计图纸和竣工验收文件,不准施工和投产.
四、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必须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红旗竞赛活动是发动群众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一个好方法,应继续组织,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对于违章和冒险作业的错误指令,工人有权拒绝执行;对积极维护安全生产,制止违章作业,消除事故做出成绩的,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要认真学习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发动群众大搞技术革新和改革工艺,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在这方面做出贡献的也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五、要加强和抓紧劳动保护的科学研究工作.目前,我市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的科学研究工作还很薄弱,随着现代化生产建设的发展,将给劳动保护提出很多新的课题.因此,各级党委必须重视和加强劳动保护的科学研究工作.科研工作要紧密结合全市的尘毒治理规划,主要解决矽尘和铅、苯、汞等和危害问题,同时,对噪音、静电消除、高频电磁场保护、锅炉和受压容器安全,以及微波、红外线、激光等危害职工身体健康和如何进行防治的问题,也要进行研究,并提出防护办法,以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生产建设的发展.
六、各级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都要积极协助行政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和贯彻各项有关规定.各级工会要根据全国总工会(79)2号文件精神,建立相应的劳动保护工作机构,积极工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竞赛活动,配合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党委的议事日程.各区、县、局党委(党组)主管生产的书记,同时要把劳动保护工作管起来,并根据工作需要,劳动保护工作任务重的局要建立劳动保护专职机构,其他局也要设置专人管理这项工作.企业单位,职工在千人以上的要设置劳动保护科,人员按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五(包括车间脱产的专职干部)配备.对企业的劳动保护专职人员,不要轻易调动,如需要调动,要征得上级劳动部门的同意,以保持专业人中的相对稳定.
各区县、各部门工业卫生工作管理机构的设置问题,按市革委会〖1978〗568号文件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