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文号】GA 603-2006
【发布日期】2006-03-06
【生效日期】2006-05-01
【所属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防火卷帘用卷门机

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防火卷帘用卷门机(以下简称卷门机)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检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防火卷帘配套使用的卷门机。

    前言

    本标准的第5,7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是GB14102《防火卷帘》的配套标准,对防火卷帘用卷门机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以作为产品生产、监督检验和市场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第八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S)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漳州市杰龙机电有限公司、温州市和谐机电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扬、白淑英、张相会、马建明、王诣青、孙甲斌、李博、李希全。


GA 603-2006防火卷帘用卷门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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