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文号】GA 1035-2012
【发布日期】2012-12-26
【生效日期】2013-01-01
【所属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消防产品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产品工厂检查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产品认证机构为实施消防产品认证工作而开展的工厂检查活动,也可用于为核实消防产品工厂条件而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第5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6)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西安盛赛尔电子有限公司、天津盛达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因特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沈阳消防电子设备厂、青岛楼山消防器材厂、佛山市桂安消防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东靖飞、张立胜、屈励、余威、陆曦、张德成、金义重、刘玉恒、王学来、张少禹、李宁、程道彬、沈坚敏、李力红、刘欣传、胡群明、李国生、许春元、张源雪、梁志昌、周象义、吕滋立、刘霖、黄军团。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GA 1035-2012 消防产品工厂检查通用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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