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近一个时期,胡锦涛、温家宝、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针对部分省市接连发生特大恶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情况,先后就消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狠抓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的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消防工作力度,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和现代化进程,消防安全环境逐步得到改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局面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不少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火灾形势仍然比较严峻。截止今年3月20日,全省共发生火灾 4037起,死41人,伤57人,直接财产损失103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数分别上升了31.9%、13.8%、235%、3.9%。二是一些地方还没有真正把消防工作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工作“棚架”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地方片面强调发展经济,干预消防部门依法办事,降低防火标准,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就投入使用,新增了大量火灾隐患。三是部分干部群众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尤其是部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重生产经营,轻消防安全,违章蛮干,许多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没有按国家规定配置消防安全设施,同时对员工缺乏火灾扑救和逃生基本技能培训,存在着大量火灾隐患,而且整改力度不够。四是全省城市建设大多存在公共消防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同步和旧账未还、又欠新账的问题。目前,全省还有5个省辖市未完成城市消防规划编制任务;有的地方虽然有消防规划,但在实际工作中落实情况较差;大部分县级市及城镇则缺乏消防规划。据统计,全省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车辆和部队消防器材装备,多数还没有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50%,亟待加大建设、投入力度。
消防安全工作既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真正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政府责任目标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严格考核,严格检查,严格整改,狠抓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打基础,抓管理,上台阶,下工夫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消防安全保障。
二、深入排查火灾隐患,集中力量加强整改治理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作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要深入抓好当前正在进行的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实行面上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彻底澄清火灾隐患的底子。要结合各种火灾的特点和当地的火灾规律,抓紧对各类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特别是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老城区、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国计民生、涉及城市整体安全布局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认真研究论证,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加以整改解决。要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到事前防范上来,建立健全管理、巡查、维护制度,切实搞好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力争防患于未然。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也是执法、执纪的过程,对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检查、整改、处理都要在“实”字上做文章,查火灾隐患要查得深而又深,细而又细;解决查出的火灾隐患问题要紧盯不放,穷追不舍,一抓到底;追究责任要不讲情面,严格按法规、纪律办事。肩负消防安全领导、管理责任的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跳出主要凭打电话、听汇报、开会议了解情况、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的老框子,拿出大量的时间、集中主要的精力深入现场开展工作,明察暗访,准确掌握真实情况,面对面地督促、帮助、指导解决问题,直到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达到安全目的为止。
三、加大投入,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和现代化进程
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和现代化进程,关键是要增加投入,坚持按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准,对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类公共活动场所配足配好消防安全设施及器材。全省各省辖市和25个重点县(市)今年要全部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审批、发布工作。同时对全省123个重点镇,各有关市、县要加强组织指导,确保消防专业规划的编制评审率达到70%。要加快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步伐,抓紧解决城市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和消防车辆装备的“欠账”问题。对公共消防设施,要切实做好管理、维护、保养工作,该更新的要及时更新,保证正常使用。要大力推进以消防信息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强警”战略,加快建立先进科学、实用高效的消防指挥中心,配备科技含量高、技术领先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器材,不断提高消防指挥机关和消防部队组织指挥和灭火救援的能力。要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构筑覆盖全省城乡的火灾扑救网络。我省40个尚无现役消防部队的县(市),今年40%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并做到有营房、有车辆、有人员、有经费。要搞好农村消防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有效形式和实现途径。社区消防工作是城市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采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管理、教育、服务、保障等综合措施,打牢社区消防工作的基础,真正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四、广泛开展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许多火灾事故和火灾死人事故,主要是由于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火灾现场人员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造成的。因此,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并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创建文明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民普法教育”等活动之中,推动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各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合理开辟、设置和扩大节目、版面,积极制作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和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消防培训列为职业培训的重要内容,普遍建立岗前消防培训制度并认真实施。各大专院校、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增加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以青少年人群消防素质的提高进步促进全社会人群消防素质的整体提高进步。要依法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定期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保证有关人员持证上岗,务使各单位、各社区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对消防安全知识达到应知应会,坚决预防、杜绝冒险蛮干和违章作业。
五、严格实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是当地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当地消防安全的协调组织和落实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责任主体意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制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指导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各辖区、各归口行业以及直接管理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督促他们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依法督促火灾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各级都要建立、完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无论何地、何时发生火灾,都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彻查事故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对因工作失误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不仅要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而且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当地政府和部门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要通过体制和制度创新,加快建立和强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消防安全约束、激励机制,促使各级行政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自觉规范消防安全工作行为,尽职尽责,主动消除火灾隐患。要完善、落实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执勤备战,做到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出动,迅速有效地扑救和处置,扑早扑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遇有火情,当地政府的有关领导、各有关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立即投身一线,科学调度指挥,有效组织扑救;遇有重大火情,当地政府的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亲自指挥扑救工作。消防安全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各界、各行各业共同努力才能办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搞好组织发动工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人人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共同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