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绵府办发[2004]24号
【发布日期】2004-3-16
【生效日期】2004-3-16
【所属类别】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科创区、经开区、农科区、仙海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7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消防安全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的火灾形势,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当前正值春季火灾高发期,从我市情况来看,春季防火形势不容乐观。1月以来,全市已发生火灾54起。为此,各地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彻底排查火灾隐患

  (一)检查的重点单位和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商住楼、歌舞厅、影剧院、医院、学校、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场所;旅游景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文物古建筑、大面积国有林区以及清明节期祭奠、扫墓场所等。

  (二)检查的重点:一是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森林防火责任制是否落实;二是检查有关单位是否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野外火源管理、入山许可证和用火许可证等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是检查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的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场所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四是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备;五是检查森林防火扑救队伍和森林防火办公室的建设情况。

  (三)认真排查整改隐患。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全面、细致的检查,及时做好登记,摸清底数,切实掌握本地的消防安全现状。对于城区的拱桥商场、成绵路一巷二巷老居民区、江油电力通惠家福来广场、三台中新镇初中、梓潼大庙山、平武白马寨、盐亭望江楼农贸市场、安县电影院等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责令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同时要责成有关单位在整改期间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法制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和宣传手段,大力开展消防宣传,积极主动地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各行业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易燃易爆、消防设施操作控制等特殊工种和岗位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基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对城乡居民的消防宣传教育,各类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消防知识教育,主要林区中小学校要开设森林防火课,通过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四、加快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各地要按照本地消防规划的要求,认真实施,各级地方财政要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建立公共消防和森林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辆、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今年各地必须下大力气,切实解决各城区市政消火栓的欠帐问题。加快林火预警预测、通讯指挥等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较完善的消防保障体系,增强城镇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强地方专职消防、志愿消防、义务消防等多种消防队伍的建设。

  五、依法办事,严肃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理

  要依法办事,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查明火灾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严肃追究责任。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选择典型火灾案例进行公开报道。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汲取教训。

  六、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各级公安消防、林业等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林业局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开展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通过抽查,加强对各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科创区、经开区、农科区、仙海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7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消防安全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的火灾形势,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当前正值春季火灾高发期,从我市情况来看,春季防火形势不容乐观。1月以来,全市已发生火灾54起。为此,各地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彻底排查火灾隐患

  (一)检查的重点单位和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商住楼、歌舞厅、影剧院、医院、学校、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场所;旅游景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文物古建筑、大面积国有林区以及清明节期祭奠、扫墓场所等。

  (二)检查的重点:一是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森林防火责任制是否落实;二是检查有关单位是否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野外火源管理、入山许可证和用火许可证等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是检查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的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场所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四是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备;五是检查森林防火扑救队伍和森林防火办公室的建设情况。

  (三)认真排查整改隐患。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全面、细致的检查,及时做好登记,摸清底数,切实掌握本地的消防安全现状。对于城区的拱桥商场、成绵路一巷二巷老居民区、江油电力通惠家福来广场、三台中新镇初中、梓潼大庙山、平武白马寨、盐亭望江楼农贸市场、安县电影院等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责令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同时要责成有关单位在整改期间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法制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和宣传手段,大力开展消防宣传,积极主动地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各行业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易燃易爆、消防设施操作控制等特殊工种和岗位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基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对城乡居民的消防宣传教育,各类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消防知识教育,主要林区中小学校要开设森林防火课,通过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四、加快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各地要按照本地消防规划的要求,认真实施,各级地方财政要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建立公共消防和森林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辆、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今年各地必须下大力气,切实解决各城区市政消火栓的欠帐问题。加快林火预警预测、通讯指挥等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较完善的消防保障体系,增强城镇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强地方专职消防、志愿消防、义务消防等多种消防队伍的建设。

  五、依法办事,严肃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理

  要依法办事,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查明火灾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严肃追究责任。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选择典型火灾案例进行公开报道。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汲取教训。

  六、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各级公安消防、林业等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林业局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开展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通过抽查,加强对各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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