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提示!(四)
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我们需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彻底排查整治“三类场所”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九小场所”须严格落实“七严禁”
1,严禁违规安装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2,严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夹芯板装修、隔断。
3,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在外墙门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严禁在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5,严禁损坏、挪用、圈占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6,严禁违规设置人员住宿。
7,严禁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焊割等有火灾危险性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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