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绿色护考

 

近年来,云南省采取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调整、积极推进噪声监测能力建设、严格环评审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扎实做好“绿色护考”工作、加大噪声投诉督办力度等有效措施,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并取得积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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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全省声环境总体良好。2023年,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区域声环境等效声级值为47.5分贝;交通声环境等效声级值为60.1分贝;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达标率平均为96.7%,均呈持续好转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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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云南省已全面完成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全省129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城市已布设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3406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3032个、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876个,并按照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对全省区域、道路交通、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全省噪声监测点位数量和覆盖面积较2020年显著增加,实现了全省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全覆盖。

同时,云南积极推进宁静小区建设,昆明市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全国宁静小区建设7个试点城市之一。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启动,正在组织编制宁静小区建设评价细则,并针对不同类型的小区,研究分类建设方案,探索工作机制,努力“让更多的群众参与,让更多的群众满意”。

来源:生态环境部。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作者:安全健康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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