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小场所消防指南(三)
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厨师用火疏忽大意、油烟管道清洗不彻底、设置影响逃生和救援的金属栅栏。。。。这些问题,都是“九小场所”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十分危险。
九小场所”的经营管理者也请注意!以下事项必须做到!

1,各层外窗严禁设置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救援的障碍物。
2,严禁违规住人,确需住宿,不得超2人,且住宿与经营部位应采用砌至楼板的砖墙或水泥板墙(岩棉夹芯)分隔,必须要开门的,应使用甲级防火门,住宿、经营部位均应安装独立式烟雾报警器,住宿部分应设直通室外逃生通道。
3,每一间房顶部须安装独立式智能烟雾报警器。
4,地下场所及非餐饮类场所严禁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

5,严禁在场所内部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6,禁用“小太阳”或者其它明火取暖。
7,禁用蜡烛等明火照明、禁用盘式蚊香及其它香烛。
8,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应保持畅通,禁止存放杂物。
9,场所内电气线路固定、穿管敷设,用冷光源照明。
10,场所内严禁存贮易燃易爆物品。
11,配备灭火器,并会熟练操作,人人熟练操作室内消火栓。且严禁遮挡,应设置或者事故应急照明灯。
12,严禁任何部位使用泡沫夹心彩钢板。
13,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4,严禁经营期间维修、改造、装修。
15,人人掌握“一懂三会”。
来源:中国应急信息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