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气割“十不焊”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事故的发生常常是在电光火石之间,让人来不及作出反应,因此,为了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作业人员需要时刻遵守规章制度,把安全牢记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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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气割“十不焊”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 ,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来源:中国应急信息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作者:安全健康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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