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政府发文部署夏季消防安全工作

 

日前,云南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强夏季火灾防控,严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发展规划的通知》(昆政办〔2016〕181号),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和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广泛发动基层消防组织力量,全面排查整治旅游景区景点及热门旅游地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问题;加快未整改销案的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进程,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扎实做好农村消防工作,加强农村消防组织机构、消防设施和灭火救援力量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有关工作要求,推动相关行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对相关单位(场所)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完成。紧盯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等重要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力确保全市社会消防安全。

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公安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深入细致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方案,逐级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迅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广泛发动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督促指导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责任,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夏季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统筹协调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全力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本地本行业夏季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每月汇总、逐级上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要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开展消防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交叉检查,跟踪督促工作落实。要建立通报制度,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每月通报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和火灾情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1周内,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开展综合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将按照规定进行约谈、问责,并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转载自云南昆明消防支队)

作者:安全健康教育网 消防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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