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政府十个巡查组督导各地消防安全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好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坚决执行好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近日,安庆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消防安全暨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动员暨培训会,确定由市委市政府牵头成立十个巡查组驻点督促指导各地持续深入开展好消防安全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此次消防安全暨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旨在用驻点巡查的方法督促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好本地区、本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分析查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从严问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域违法违规、不履责和履责不到位、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方面不作为、乱作为或者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有效消除各类隐患和解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稳定的安全生产保障和消防安全环境。
此次成立的十个驻点巡查组,由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方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每个巡查组配备2名副组长,由副县级领导担任,相关工作人员从市直部门抽调,每个巡查组配备5至6名消防、建筑、危化、特种设备和矿山等方面专家。市巡查组在被巡查县(市、区)及安庆经开区、市高新区的工作时间为10天左右。对问题较多的地方,可适当延长巡查时间。各巡查组将于4月17日进驻各县(市、区)及安庆经开区、市高新区,采取驻点巡查、层级联动、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调阅台账资料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其他需要采取的方式进行。
市委市政府强调,一是被巡查县(市、区)及安庆经开区、市高新区内,凡是存在安全风险和消防安全问题的企事业单位都要列为被巡查对象,被巡查对象的具体确定由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安庆经开区、市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并且要有党委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二是企事业单位确定为被巡查对象后,都必须按照“一单位一清单”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清单,明确各风险点、风险类型、危害性和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风险清单必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党委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待市巡查组进驻时上报市巡查组。三是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安庆经开区、市高新区管委会必须组织对辖区内存在风险点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一个不漏”的隐患排查,对查找出的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方案,找出导致隐患的具体原因和有关责任人。按照“一单位一清单”的要求,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安全隐患清单必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党委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待市巡查组进驻时上报市巡查组。四是各县(市、区)纪委要成立县(市、区)安全生产巡查组,配合市巡查组开展工作。安庆经开区、市高新区要安排专人配合市巡查组开展工作。
目前,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消防部门第一时间选定、抽调各地消防业务骨干、专家进入各巡查组,结合全市全行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月”行动,全力配合、指导开展涉及消防安全领域的巡查督导工作,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地见效,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